黔西南州持续推进《中国少数民族文物图谱》(贵州卷)编纂工作

发布时间:2022-06-06

更新时间:2022-06-06

按照国家民委、国务院研究室、国家文物局对《中国少数民族文物图谱》编纂出版工作精神和省民宗委、省文化和旅游厅对《中国少数民族文物图谱》(贵州卷)编纂工作安排部署,黔西南州民宗委会同州文化广电旅游局(州文物局)有序推进黔西南州条目编纂工作。

2021年7月,根据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和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文件黔民宗发【2021】6号文件精神,制定了黔西南州编纂工作阶段性方案,工作专班对本地区民族文物资源情况开展调查摸底,并报送《中国少数民族文物图谱(贵州卷)》黔西南州编纂入选文物推荐表(可移动文物和不可移动文物);2021年9月,在黔西南州博物馆会议室召开了黔西南州拟上报少数民族文物条目名单专题探讨会;拟定上报可移动类文物34条,不可移动类文物20条,初步完成第一轮文物甄选工作;2021年11月—2022年4月,根据《中国少数民族文物图谱》编纂出版委员会印发的《中国少数民族文物图谱》编纂工作指南,工作专班成员集中力量撰写条目内容。

2022年5月以来,持续推进文物图谱条目增补工作,进一步筛选“统一多民族国家形成发展过程汇总遗存下来的古代民族的代表性文物、18个世居民族具有鲜明民族特色的重要文化内涵的代表性的近现代民族文物、在统一多民族国家形成发展过程中涉及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的代表性文物”,补选近年来已纳入全国、全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共计增补具有代表性的不可移动类文物25条,并对各县市、馆提供的文物推荐表进行进一步审核完善。最终,增补、完善上报可移动文物38条,不可移动文物37条,完成第二轮文物甄选工作。

编纂出版《图谱》对于加强我国各民族文物保护利用、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促进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具有重大意义。在编纂过程中,黔西南州编写组突出政治导向,弘扬科学精神,增强精品意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做好《图谱》编纂工作,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黔西南州拟上报少数民族文物条目名单专题研讨会



黔西南州博物馆助理馆员廖玉凤进行遴选条目汇总


撰文:廖玉凤

审核:龙虎